2017年,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,李克强总理要求:在全国推进医保信息联网,实现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。2017年9月,我院同步北京市医保信息系统改造,开通了住院异地持卡实时结算功能,运行3年,结算异地持卡患者1000余人次。
医保待遇,分为门诊报销与住院报销两种,在开通住院异地直接报销基础上,各地再试点推进门诊持卡实时报销。
我院按照北京市门诊异地直接结算功能改造进度要求,5月底已经完成验收及试运行,今日起,正式使用门诊异地直接报销。而且,同步支持异地电子医保卡实时报销结算。
门诊异地直接结算,常见问题解答:
1、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在使用时是否和异地住院一样,需要患者就诊前在当地医保进行备案吗?
据统计,各地管理不同,大部分地区需要同住院一样,先办理备案,给予信息上传开通,才能使用。但有少部分地区不需要备案,参保人员的异地门诊就医均为开放开通状态,如河北、吉林、湖北、广西、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等。可以通过“微信查询公众号【国家医保局】--关注--我的医保--公众查询--开通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统筹地区”,进行查询,也可以持卡在门急诊挂号测试,通过系统反馈进行核实。
2、异地门诊直接结算在使用时,报销比例、待遇情况大概是怎样?
异地患者在门诊实时结算费用时,执行北京市医保规定的药品、诊疗、服务设施的支付范围规定,但起付标准、报销比例、最高支付限额、个人账户使用情况执行患者参保地政策,因此在结算前无法告知患者的结算待遇情况,只能在结算后根据票据分解:个人账户支付金额、统筹基金支付金额,给与告知。
3、个人账户是什么?
个人账户,全称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,费用来自于职工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,以及用人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。各地管理不同,北京的个人账户管理为北京银行存折或北京银行储蓄卡中,灵活支取,等同于储蓄卡,但大部分省市的医保个人账户管理为不可以灵活支取,只能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交费时使用,且系统为自动优先使用个人账户金额,因此在开通异地门诊持卡结算时,出现较多的是个人账户资金使用。
4、支持异地电子医保卡使用吗?
与北京市医保卡脱卡结算一样,系统支持异地医保电子医保卡门诊与住院使用。
我院系统现顺畅支持异地医保卡门诊、住院使用,且支持异地住院患者出院当日即时结算,希望能让您的就医多一点舒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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