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挂号
患者需持本人实体或电子“社保卡(医保卡)”实名挂号就诊。如非患者本人就诊,代开药的,需满足代开药要求。
2、就诊
患者持挂号条及“社保卡(医保卡)”诊室就诊,配合接诊医生完成实名核对。
3、缴费
持医生所开检查、治疗或药品处方至收费处缴纳费用,并主动出示实体或电子“社保卡(医保卡)”,持卡结算。如需二次报销患者,请您保存好门诊病历、收费票据(发票)、药品处方底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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